投资顾问
法律顾问
网站顾问
首页 | 信息发布 | 法律法规 | 专利 | 商标 | 版权 | 专有技术 | 商业秘密 | 申请注册 | 使用保护 | 法律问答 | 合同文本 | 诉讼指导 | 精选案例
当前位置:首页 >> 知识产权诉讼 >> 知识产权诉讼 >> 正文

有关侵犯专利权的诉讼时效是如何规定的?
转自:goodlawyer法律论坛 时间:2006-1-17 13:42:57


        为二年,自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侵权行为之日起计算。权利人超过二年起诉的,如果侵权行为在起诉时仍在继续,在该项专利权有效期内,人民法院应当判决被告停止侵权行为,侵权损害赔偿数额应当自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起诉之日起向前推算二年计算。


(编辑:知识产权)
在线咨询】【律师聘请】【发表评论】【关闭窗口
推荐律师
上海
13916017140
上海
13817580562
上海
13774215866
上海
13501843172
上海
13774208379
最新加盟律师
股权律师
上海
诉讼律师
上海
劳动律师
上海
合同律师
上海
专利律师
上海
加盟律师事务所
信诚(上海)律师事务所
信诚(北京)律师事务所
北京广住律师事务所
信诚律师事务所
杭州 律师事务所
南京 律师事务所
广州 律师事务所
深圳 律师事务所
浙江 律师事务所
江苏 律师事务所
友情链接
法律咨询 | 法律顾问 | 客服中心 | 会员注册 | 合作加盟 | 论坛 交友 | 博客 播客 | 各地分站 | 实用信息 | 电子杂志 | 网站律师 | 法律培训 | 支付中心

MSN:lawyer@gongsifa.com xincheng@goodlawyer.cn gongsifa@hotmail.com 联系信息:上海 021-62110181 北京 010-51296030 刘军厂律师 13916017140 13788908212

版权所有:上海金世永胜投资有限公司 法律支持:上海信诚律师 北京信诚律师 www.banquanfa.com 中国版权法律网 总部地址:上海市延安西路1303号万众大厦8A

上海总站 各地分站北京 广东 浙江 江苏 重庆 山东 天津 四川 湖南 河南 福建 广西 山西 江西 更多